黄振龙现金券设陷阱 缩小现金券使用范围

编号:350 提问者:林爱华 提问时间:2009-10-19

近日到小北路的黄振龙准备购买预先包装好的酸梅汤(售价3.50元),我给店员一张3元面值的现金券及以现金补足差额.但店员竟说现金券只能购买即时灌装的产品(现金券背后并无特别要求)。
但本人此前分别在荔湾路,文明路,仓边路分店都能使用同样的现金券成功购买同样的产品,第一次使用现金券时还是仓边路店员建议购买该产品的。但那天小北路的店员解释是由于公司规定不能使用,而且问她要更改使用范围的通知,她却拿不出来,只是口头说不可以。
黄振龙此举确令人气愤!
附:该现金券背面使用说明:
此券可在各黄振龙凉茶店换取面值3元之产品;
此券不设找赎或兑换现金;
此券不可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;
此券有效期至2009年;
此券由广州黄振龙凉茶有限公司发行及印刷;
此券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。

楼主:您好!对于您反应的问题,我们咨询了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李永强秘书长,据悉,如果商家没在现金券上注明不能使用的范围,消费者是可以投诉。谢谢您的支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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