购买水货手机就不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?

编号:245 提问者:薛先生 提问时间:2009-07-29

本人在2008年8月3日在中华广场的原色通讯购买手机一台,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手机出现故障拿去维修,(第一次维修的时间不记的了,第二次是2008年9月28日;其中被告知维修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,可是现在也没有人跟我联系,期间多次打电话询问,不是没有人接电话就是答复送厂未拿回)。
后来实在没有耐心在等待下去了,在今年4月份(不记的是不是四月份了,不能怪我,拖的时间也太久了)打12315投诉电话,原色通讯那边终于有人打电话过来了,前后一共打了三次电话就换了3个人联系我(1男2女,不知道2个女是不是同一人),第一个男的说帮我查查看就消失了(后来听说辞职不干了);第二个女的工号多少忘记了,说这款已经停产了,可以退款给我,不过要算商品折旧费;第三个女的打电话来询问,正好维修单不在身边,约好第二天下午在电话联系,结果到现在也没有电话过来(不是我不自动联系他们,而是他们留的的电话都是关机或者没人接),到是前几天大东工商所那边给了我个电话,说原色那边要给我手机换主板。
说了这么多废话,我就不明白:
1、购买水货手机(贪便宜,贪新款是自己不对),就不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了吗?
2、还在保修之内的手机,经过多次维修还有问题不可以退货?退货要收商品折旧费?
楼主,您好!根据你反映的问题,在广东电台和广州市消委会以及大洋网合作的《消费维权第一线》节目中,广州市消委会王月主任做了这样的回答:
我们专门在研究这个事情,我们是保护受损害的消费者,你受了损害之后我们消法保护你,但是你专卖假货,想受保护,还有想拿我们消法里面的赔偿条款,很多时候,我们的消费者很多都不支持这样的行为,消费者对他的行为也提出一些质疑,知假卖假。
现在消法写得很清楚,知道有问题照样卖它,按照有些规定也是不受理的,加上我有自己不同的一些看法,我认为属于是他真的买了水货,这种水货不应该买的,不给卖,如果你在流通领域买到这种货就应该是属于合法的,如果买到不合法的,我可以投诉他,这个很简单,你保护你自己的。但是怎么保护呢?就是我们的消法里面的49条,49条是说假如买到伪劣假冒产品,或者欺诈行为的有双倍赔偿,如果我真的买了水货我也知道我买水货,我专门买水货的,可不可以得到保护呢,很多人是这样想的。
详情请点击:http://cache.chat.dayoo.com/2006/node_3210/node_14746/node_18027/index.shtml

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: 满意不满意

姓名:联系方式:验证码:匿名

参与讨论:

尊敬的用户: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,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:

·请遵守: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、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

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;

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;

·任何网友在本频道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,与本频道立场无关;

·请尊重网上道德,《消费曝光台》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;

·您的留言会通过《消费曝光台》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,请勿重复留言。

&160;

 

联系方式

 

QQ:191261649
MSN:gzdaily@hotmail.com
传真:81992477